@所有人,千万别容留他人吸毒!

作者:羿思月时间:2018-08-30

近日,湖南汉寿地区一桩罪刑的判处引起了康达君(kdjiedu)的注意,了解后得知,有人竟然因为朋友帮自己追债,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,邀请其吸毒,被告人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,处罚金2000元。

这名邀请吸毒的人正是因为朋友帮忙讨到了债钱,过于兴奋,于是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毒品给他在客房吸食,结果却犯下了罪行。

那么,他到底是犯的什么罪?

余某虽没有进行毒品的贩售,但是却容留了他人吸毒,这在法律上是属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。

事实上很多人却不知道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行为,大多数人认为自己并没有伙同他人吸毒,就不会存在问题,认为他人吸毒与自己无关,就不会牵连自己,但是这其实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之一。

法律法规了解一下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五十四条

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。

构成要件

客体要件

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。

客观要件

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,所谓容留他人吸毒,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

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,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。既可以是有偿提供,也可以是无偿提供

提供的地点,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,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。

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,如利用住宅、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,饭店、宾馆、咖啡馆、洒吧、舞厅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、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;航空器、轮船、火车、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等。

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、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,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,即不论容留几人,也不论容留了几次,以及多长时间,都可构成本罪。 

主体要件

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,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,均可构成本罪。

主观要件

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。构成本罪,但不要求主观上具有牟利目的。

容留他人吸毒无疑就是把自己也推到触犯法律的境地,为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提供场所即助长了他人吸毒,必须要为自己帮助他人吸毒的行为付出代价,承担相应的刑罚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第六十一条

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吸毒是一件非常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事情,吸毒者身上存在的问题很多,吸毒者犯毒瘾之后能够带来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。

当毒瘾发作之后,理性为毒瘾所蔽,小到和家人朋友恶语相向,大到触犯法律干出违法犯罪的事情来,每年我们都能听到很多因吸毒犯下的罪行。

这些毒品犯罪的数据表示,由毒品牵扯出来的问题,事无巨细,都急需解决。

如何解决这些吸毒的问题几乎是社会以及涉毒家庭最关心的事情了,我们怎样面对才好?

身为吸毒者身边的人,首当其中就是最受到影响的人,如果我们身边有吸毒者,应当在发现之后送他们进行戒毒治疗。

对于吸毒者,我们最主要的就是戒除他们躯体上的毒瘾和心理上的心瘾,若不及时治疗,很多人可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路。

戒毒可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,但是只要想戒、一直戒、不放弃戒……哪怕暂时无法戒断,能够先一步一步的缓解了身体、心理的症状也好。

但多数吸毒者就是自己不想戒,可能他们并没有非需要毒品不可,但是却早就习惯了生活中有毒品的存在,以至于不吸毒就不知道该干什么,不吸毒就什么也不想干,究其原因还是在他们自己身上。

想戒毒的人,拼了命也要把毒品戒断,但是现在的吸毒者们大多缺乏这样的恒心,更加寒心的是,他们自己并不想戒毒,对毒品的认识还是非常浅薄。

即使他们不觉得这是一件对自己多么伤害的事情,或者他们并没有切身的感受到对自己的伤害,就盲目的自认为等同于没有伤害,殊不知其实伤害早就发生了,而寻找专业的治疗机构进行戒毒,才是解决当下问题最好的方式方法。


原标题:@所有人,千万别容留他人吸毒!

作者:康达君|羿思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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